喜欢一个人在寂静的夜空下体会无聊,那感觉仿佛置身世外。信手拈来几本杂志,让香烟点燃心情,让零食消化沉默。草甸上,夜冷;帐篷里,酒红。和着漫舞的拍子,在这碧草间接触自己,不是会有蚱蜢跳到鼻梁上、掌股间,那些小生物突然变的那么调皮。牧羊人的犬儿,会深情的把鼻子伸过来,慰问你的孤寂。 旋律渐渐的静止了下去,那小生物也不再留恋韵韵的马灯,只有犬儿的鼾声还在提醒你,夜——注定是温存的,虽然些许鬼魅。 这个时候你需要厚厚的靴子和软和的衬衫,陪伴你徜徉,时不时被蹄印温柔的羁绊在地,那些小生物就又努力的把你扶将起来了。 追逐一只小鼠是一见非常快乐的事情,它的嘴里恰恰叼着那只倒霉甲虫;它不会漫无目的的乱蹿,而是沿着固有的频率,带着你布朗运动;当你发觉已经迷失的太远,它还会很有礼貌的等你,直到最近的洞口把它拥入怀抱;我迷路了。 记忆努力的翻动教科书,寻找各种辨别方向的办法,宁静的空中只有北斗守侯着来路,你却彻底悲哀的感慨为什么追逐小鼠之前没确定一下自己朝哪里走。 方向是无用的,从哪来,却不知道怎么回去了。 大声呼喊,惊醒了灌木从中的瞌睡虫门,传说中的敖包也没给我带来好运气;在孤零零的一棵老树下打盹,唯一可以做伴的,且可能仅仅是一夜。 太阳偷袭了我的梦,当我的红靴子被牧民们发现,马蹄声这样残忍的驱逐着小生物们,衣角边、发稍上、鞋带旁…… 苍耳,呢喃;奶茶,飘香;那牧羊的犬儿…… 灰随风,酒阑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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